一、竞赛成绩与评定
㈠竞赛分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进行,两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比赛总成绩。其中:专业理论按30%、操作技能按70%的权重计算(分值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计入选手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选手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当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分项成绩排出名次;分项成绩依次为: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加工时间,即首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其次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最后比较加工时间,加工时间短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并列名次。
㈡专业理论成绩总分100分,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㈢操作技能成绩总分100分。由现场操作规范和试件加工质量两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由现场裁判组集体评判成绩;试件质量依据评分标准,根据检测设备的实际检测结果,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二、竞赛安排
专业理论部分采用闭卷形式。
考试地点:宜宾市商职校(南岸南广路197号)
专业理论竞赛时间:2012年××月××日×××;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2012年××月××日×××开始,约6小时。
实际操作竞赛时间根据国家题库试题情况确定,竞赛工位现场
抽取,参赛选手独自入场,独自完成,不允许带与竞赛无关的资料
和物品,否则按舞弊处理。
三、设备设施
㈠竞赛场地 : 200平方米以上; 选手准备和休息场地一间。
㈡竞赛设备
⒈钳工工位:30个
⒉台式钻床:5台
⒊划线平台:2个
⒋砂轮机: 3台
㈢毛坯及材料
⒈竞赛用钢件,材料型号在考卷上公布
⒉工、量、刃具清单提前一周通知参赛单位。
㈣其它设备、用品
⒈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若干;
⒉休闲设备:饮水机2-3台
⒊应急车辆:1辆
⒋棉纱、刷子
四、竞赛程序
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月××日×××到宜宾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宜宾市南岸南广路197号)报到,报到时各领队需向承办单位报送《四川省职业资格鉴定报考资格审查表》及选手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由竞赛组委会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确认后发给参赛选手参赛证并由竞赛承办单位指定专人带队到比赛场地熟悉场地、设备。
2012年××月××日×××,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抽签确定考号,并由选手签字确认,参加理论竞赛。
2012年××月××日×××,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取工位号,并由选手签字确认。随后,选手按抽取的工位号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竞赛裁判组再次确认选手身份,并分发加工毛坯、工、量具(刃具自带),选手对毛坯进行检查。上午×××,操作竞赛开始。竞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提示选手,选手应做好停止加工准备。竞赛时间到后,赛场进行统一停止操作(对未完成加工的,不再延长竞赛时间,裁判员作好记录并由选手签字确认)。
五、竞赛注意事项
㈠参赛选手完成加工决定交卷时,应提请竞赛裁判组成员到工位处收取工件,由竞赛裁判员在工件适当位置写上工件号。由参赛选手在裁判员的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后,裁判用密封纸对工件和记录表进行密封,装入专用密封袋。
㈡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㈢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种劳动保护要求作装。竞赛裁判组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将记录在案,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
㈣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更换毛坯,也不能相互借用工夹量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
㈤竞赛过程中出现机床故障等设备问题,应提请竞赛专家组成员到工位处确认原因。对于因为设备故障而耽搁的时间,由竞赛裁判组决定酌情延长选手的竞赛时间。
㈥竞赛期间,除竞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所。
六、申诉与仲裁
㈠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㈡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
㈢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宜宾市第二届职工技能大赛组委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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