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赛安排
专业理论部分采用闭卷形式。
考试地点:宜宾市商职校(南岸南广路197号)。
专业理论竞赛时间:2012年 月 日下午 ;
操作技能竞赛时间:2012年 月 日上午 开始,约300分钟。
试题依据《维修电工国家职业标准》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标准制定,适当增加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知识内容。竞赛工位现场抽取,参赛选手独自入场,独自完成,不允许带与竞赛无关的资料和物品,否则按舞弊处理。
二、设备设施
(一)竞赛场地 :200平方米以上;电工工位:30个。
选手准备和休息场地:1间。
(二)竞赛设备
1、根据竞赛试题要求进行准备。
2、工具清单提前一周通知参赛单位及选手。
(三)其它设备、用品
1、消防设备:干粉灭火器若干。
2、休闲设备:饮水机2-3台。
3、应急车辆:1辆。
三、竞赛程序
各参赛单位于2012年 月 日上午- 到宜宾
商业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宜宾市南岸南广路197号)报到。报到时各领队需向承办单位报送《四川省职业资格鉴定报考资格审查表》及选手2寸彩色免冠照片两张,由竞赛组委会对各参赛选手进行身份确认,确认后发给参赛证,并由竞赛承办单位指定专人带队到比赛场地熟悉场地、设备。
2012年 月 日下午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组委会组织参赛选手抽签确认考号,并由选手签字确认参加理论竞赛。
2012年 月 日上午 ,参赛选手凭参赛证和身份证进入赛场,由竞赛组委会组织本批次参赛选手抽取操作工位号,并由选手签字确认,随后,选手按抽取的操作工位,进行竞赛前的各项准备。竞赛裁判组再次确定选手身份,并分发元件、材料、(工具自带),选手对元件、器材进行检查。操作技能竞赛开始。竞赛时间结束前10分钟提示选手,选手应做好停止加工准备。竞赛时间到后,赛场停止操作(对未完成电路不再延长竞赛时间,监考员记录并由选手签字确认)。
四、竞赛成绩与评定
(一)竞赛分专业理论和操作技能两部分进行,两部分成绩之和,为选手的比赛总成绩。其中:专业理论按30%、操作技能按70%的权重计算(分值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数)计入选手成绩,总分为100分。根据选手总成绩,确定竞赛名次;当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分项成绩排出名次;分项成绩依次为:操作技能成绩、理论知识成绩、加工时间,即首先比较操作技能成绩,其次比较理论知识成绩,成绩高者名次在前;最后比较加工时间,加工时间短者名次在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取并列名次。
(二)专业理论成绩总分100分,由裁判员根据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与计分。
(三)操作技能成绩总分100分。由现场操作规范、电路加工质量和通电实验三部分组成。其中操作规范成绩根据现场实际操作表现,按照现场操作规范评分标准,依据现场裁判员的赛场纪录进行评定,电路加工质量和通电试验结果均由现场裁判组按照评分标准进行客观评判、计分。
五、竞赛注意事项
(一)专业理论竞赛中参赛选手只能使用黑色或蓝色笔作答。试卷不能用红色笔作答或在试卷作标记性的符号,否则该试卷评定为无效,并作记零分处理。
(二)参赛选手完成比赛决定交卷后,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三)操作技能竞赛中参赛选手完成比赛决定交卷后,通电实验时,应提请竞赛裁判组成员记录时间,并在考件的适当位置写上工位号,经检查许可后,方可通电实验。实验最终结果,由参赛选手在裁判员记录的竞赛情况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四)各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出现较严重的安全事故,立即取消竞赛资格。
(五)参赛选手必须严格按照本工种劳动保护要求作装。竞赛裁判组将考核各位参赛选手的安全文明操作情况和加工工艺应用情况。出现非安全文明操作的要记录在案,并在成绩评定中酌情扣分。
(六)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不能相互借用工具,各参赛选手间不能走动、交谈。
(七)竞赛期间(包括两批次之间的间隔时间),除竞赛组委会成员、竞赛裁判组成员、赛场工作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进入竞赛场地。
六、申诉与仲裁
(一)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和备件,有失公正的检测、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二)选手申诉均须通过本代表队领队,按照规定时限用书面形式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委员会要认真负责地受理选手申诉,并将处理意见通知领队;
(三)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参赛选手不得因申诉或对处理意见不服而停止竞赛,否则按弃权处理。
七、其它
本方案的最终解释权归竞赛组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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