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
http://www.ybxww.com 2010-9-6 来源:中华全国总工会

——一位市委书记的和谐观 

2009年05月31日 摘自:工人日报 本文访问次数:4401  

(工人日报记者 王伟)前不久,在江苏省常州市召开的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推进会上,中共常州市委书记范燕青的一番讲话,引起了与会党政工干部的共鸣。范燕青提出的有关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的意见,让人耳目一新。

范燕青说,回顾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历程,我们每向前推进一步,每取得一项成果,都留下了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者的奋斗足迹,都凝结着他们的智慧和汗水。在当前应对挑战、化解危机、谋求发展的关键时刻,加大力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重要和紧迫。

“认清形势,凝聚共识!”范燕青是这样看待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的: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举措。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有利于为企业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增强企业发展活力和竞争能力;有利于劳资双方理解沟通、真诚合作;有利于激发职工的劳动热情和创造活力;有利于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尊重职工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促进企业与职工共谋发展、共创和谐;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保增长、促发展的现实任务。企业是保增长、促发展的基点所在、活力所在、希望所在。在化危为机的特殊时期,深入开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企业工作,是为实现“保增长、促发展”做出的最现实、最主动的举措,是为企业稳定、企业发展提供的最实在、最有效的服务;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发挥工会职能的有效载体。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既是工会发挥职能、服务职工的具体途径,也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有效抓手。在创建过程中,工会组织要进一步有效整合社会资源,扩大社会影响,全面彰显特色,不断提高履职能力。

范燕青说,劳动关系和谐是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实践证明,优秀的、成功的企业,必然是劳动关系和谐的企业。职工利益与企业发展紧密相连,相辅相成。要在企业和职工中大力开展“共同约定行动”,努力实现促进企业发展、保障职工权益的共建共享。一方面,职工要进一步增强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正确认识企业发展与自身利益的关系,坚持与企业同甘共苦,共同成长;另一方面,企业和企业家要自觉承担起社会责任,全力保障职工合法权益,更好地激发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

企业情况各异,如何创建和谐劳动关系?范燕青说,当前尤其要突出保障职工的就业权利和劳动岗位的稳定性,还能继续维持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要确保职工的经济利益不受影响;经营滑坡、效益下降的企业,要力争将职工利益受影响的程度降到最低;迫不得已需要采取裁员、放长假、解除或中止部分职工劳动合同等非常措施的企业,以及可能关停并转的企业,必须把实施方案、实施过程、实施结果通过厂务公开等渠道,置于工会和职工的监督之下,切实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本文编辑: 武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