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bet365体坛快讯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文件编号:宜工发[2007]39号
发文时间:2007年6月18 日
关于地税部门全额代征
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通知
市属各企业、事业和驻宜产业单位行政、工会,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工会法》、《四川省〈工会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国家税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川工发[2006]97号文件《关于认真做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作的通知》精神,决定自2007年7月1日起,宜宾市市属的企业、事业和产业单位工会经费统一由市地税局及其所属直属分局(以下简称地税部门)实行全额代征。现就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代征范围
1、市属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非财政全额拨款,下同)的工会经费,未建立工会的企业、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筹备金,均属于代征范围。
2、由中华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批准,按行业管理经费的全国产业工会所属驻宜单位和省产业工会所属驻宜单位应缴纳市总工会的经费一并纳入代征范围。
3、新建企业按税务登记所在地划分归属。在市地税局进行税务登记的新建企业属市总工会管理;在翠屏区地税局税务登记的新建企业属翠屏区总工会管理。
二、代征比例
4、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代征标准:
地税部门对建立工会组织和应建未建立工会组织的缴费单位,依据有关规定按其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分别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驻宜金融产业单位按2%经费的10%代征,其他产业单位按2%经费的5%代征,具体名单由市总工会提供。
5、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计算,按《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1990年第1号令)和有关劳动统计新增指标解释等规定执行。全部职工是指在企业、事业单位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含外籍人员和港澳台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和临时性、季节性用工以及离开本单位但保留劳动关系并领取生活费的职工和内部退养职工等。
6、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其他工资和单位发放的职工生活费。
工资总额难以计算的按照市统计部门发布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确定。
三、代征管理
7、市地方税务局及其所属的直属分局,受市总工会委托负责市属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的代征工作。
8、规模以上企业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代征实行按月申报征收,其他单位可实行按季申报征收。
9、各缴费单位在每月或每季最后一个月的前10日内向主管地税部门填报有关申报手续,在办理申报经地税部门审核确认后,由地税部门开具《四川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缴费单位持《四川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通过开户行将其应缴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缴入市总工会的工会经费集中户。
10、缴费单位工会应留成部分的工会经费,市总工会在收到代征经费后应及时分解返拨给缴费单位工会。缴费单位尚未建立工会经费账户的,其留成经费待建立工会经费专户后,再予以返拨。
11、应返拨的部分工会筹备金,待缴费单位依法成立工会组织并建立专门工会经费专户后,予以返拨。
12、地税部门在征收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时,必须使用《四川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市总工会根据需要及时足额向地税部门提供《四川省工会经费〈筹备金〉专用缴款书》。市地税局负责统一领用、调拨,各直属分局要建立领、用、存台帐,并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安全使用。市总工会和市地税局每年要进行一次票据管理情况的检查。
13、地税部门对缴费单位实施日常税务管理和税务稽查时,要对缴费单位缴纳工会经费或工会筹备金情况一并实施。对发现不缴、少缴的,要及时督促其补缴,并按日加收5‰的滞纳金。
14、地税部门和市总工会要加强信息交换和传递。地税部门应及时向市总工会传递代征信息,配合工会做好对账记账工作;工会应定期向市地税局提供代征所需的各种信息。市地税局和市总工会的具体业务部门要对每季度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的代征情况进行统计核对汇总,并分别报市地税局和市总工会。
四、代征工作经费
15、按照川办函[2006]187号文件规定,实行2%全额代征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应按代征总额的5%向地税部门支付代征工作经费。
16、代征工作经费用于地税部门代征工作所需以及对在代征经费和日常与专项检查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五、保障措施
17、缴费单位接到《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后30日内仍不申报的,主管地税部门应当派出工作人员,实施现场调查,督促其申报。
18、缴费单位接到《工会经费催缴通知书》,超过3个月不缴纳工会经费的,地税部门应及时通知市总工会,由市总工会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由市总工会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19、地税部门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减免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一经发现除依据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外,地税部门要及时追缴缴费单位应缴纳的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
六、其它事宜
20、本通知由bet365体坛快讯和宜宾市地方税务局负责解释。
21、本通知从2007年7月1日起生效,宜工发[2004]4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川工发[2006]97号《关于认真做好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工作的通知》;
2、川办函[2006]18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总工会省地税局〈关于工会经费和工会筹备金由地税部门统一代征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3、川工发[2006]119号《关于启用〈四川省工会经费或筹备金专用缴款书(代委托收款凭证)〉的通知》。
bet365体坛快讯 宜宾市地方税务局
2007年6月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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